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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音宣流
建党九十周年文章

爱国爱教跟党走 因缘际会无尽说

 佛教讲“因缘际会”,今天,最殊胜的大事因缘,就是带领十三亿中国人民万众一心艰苦卓绝奋斗和创造辉煌成就的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从建立到今天,中国共产党经历了无数的风风雨雨,最终先烈们用自己的身躯捍卫了中华民族的尊严,造就了今天。党的不怕艰难困苦的精神永存我们心中。

    中华民族现在面临的机遇,乃千载一时。紧紧抓住机遇全面发展,进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乃一时千载、千载一时。让我们尽佛教之力凝聚力量,扬佛教之长凝聚人心,使人不分信仰,地不分南北,才不分高低,力不分强弱,功不分先后,利不分大小,都来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这才是献给中国共产党九十华诞的生日祝福。

    新中国的成立,使宗教生存的社会环境、社会制度发生了重大的变革,这必然给宗教带来相应的变化。由于宗教教义在宗教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对经典做适合于时代和社会的教义理解就显得重要。20世纪50年代,我国各大宗教就开始了意义深远的自我革新。80年代的改革开放为六七十年代停滞下来的革新步伐的重新调整提供了机遇和挑战共存的外在环境,特别是2001年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党和政府对宗教界自身建设的支持与鼓励,使得宗教与当代中国社会的相适应工作更为深入、更为细致、也更具有活力。宗教如何在现代社会中存活?如何使有着数千万传统的宗教信仰继续保持中正,活泼和纯洁?在这方面,我们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佛教提出了“人间佛教”,使佛教更贴近现代;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未来十五年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主要任务,是指导今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决定》的通过,是全党和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头等大事,全国各民族佛教徒无不欢喜赞叹,热烈拥护,我们佛教界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为实现这一宏伟目标作出贡献。六中全会的《决定》提出要“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这对各宗教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更新课题,是对我们的鼓舞和鞭策。当前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抓住机缘,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思想觉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对宗教徒的要求,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最重要的是要自觉地接受党和政府的领导,在政治上同党和政府保持一致。没有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就没有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就没有我们国家今天改革开放、欣欣向荣的大好局面,就没有我们国家幸福美好的未来,我们佛教徒就不能真正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我们的佛教事业就不会取得今天这样的成就。因此,我们要始终把国家和民族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对党和人民、国家和民族要知恩报恩。

    佛教讲,一切法都是因缘法,所谓“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联系到人,就是说,人是社会关系的存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依存,相互成就。离开了社会大众,个体将无法存在。要树立大局意识,大局意识要求有差别的事物能够求同存异。与以前人类各个部分画地为牢、各自为政不同,现在整个人类越来越趋向一体化,人类的整体命运越来越多地、越来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这就必然要求不同的宗教教义之间能够求同存异,在一个和谐的生存环境中求得共同的发展。尤其是共存于一个国家的不同宗教、不同宗教教义,更需要有以大局为重的意识,以国家、社会、民族的共同利益为重。

    二、加强对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的学习,提高素质,遵纪守法,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违犯法律、破坏政策的现象。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宗教政策并深入调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负责地参加有关的法律政策性问题的协商,建言献策,维护佛教界的合法权益。引导各民族佛教徒积极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尊重政权和法律的权威,这是最重要的。政权与法律的主要职能是在公共社会生活领域进行协调管理。各种宗教、教派教义在同一社会中共存,就需要在社会政治生活层面上服从一个共同的管理模式与管理标准,即政权与法律,来协调彼此之间的关系。尊重政权和法律权威有助于政府与宗教之间保持稳定融洽的关系,也有助于各教之间的和谐共处。另一方面,之所以尊重政权与法律,还在于它们保证并维持了一种给以平等保护的秩序。所以,对经典及基本教义的新的理解与阐释以及由此展开来的教义本身的变化首要地就是要尊重政权和法律。

    三、高举爱国主义旗帜,提倡人间佛教积极进取的思想,发扬中国佛教农禅并重、学术研究和国际友好交流的优良传统,深入挖掘佛教教义,佛教文化中的积极因素,不断探索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有效途径,将佛教事业圆融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之中;圆融于维护民族和国家的尊严,捍卫国家领土和主权的完整,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伟大事业之中。

    健康的信仰,虽然形式上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但是,有一个共同的基点,那就是高扬爱国主义、人道主义和集体主义,既强调要将个人的幸福、自由和解脱,与公众的幸福、自由和社会进步,自觉地统一在一起。就佛教而言,因果规律告诉人们,每一个人都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个人的幸福与否,完全取决于自己的行为是善是恶。每个人都是自己命运的创造者和主宰者。《无量寿经》中讲,“善人行善,从乐入乐,从明入明;恶人作恶,从苦入苦,从冥入冥”。佛教的这种因果规律,对培养公众的责任意识和道德自觉,是非常有利的。我们的社会,现在最缺少的,就是这种因果意识。个人缺少了因果意识,个人行为就会失控;团体缺少了因果意识,团体就会失控;国家缺少了因果意识,国家就会失控。因果规律是宇宙人生的根本大法,它是科学,不是迷信。因此,我们应当大力宣传它。从因果规律的角度来看,讲道德、守法律、做好事,不仅是社会对个体的外在要求,同时也是个体追求自由和幸福的内在需要。

    四、从佛教事业的大局出发,依照佛教“六和敬”的精神,促进佛教界内部的团结和谐,并以佛教“慈悲”、“平等”、“智慧”、“和合”的理念,广泛团结各民族佛教徒,把佛教界的力量凝聚到实现民族复兴,促进祖国统一、增进国际友好、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上来。

    记得上个世纪末,有一段时间,中央曾经提出过“稳定压倒一切”的口号。那时,还没有“和谐社会”这种提法。“构建和谐社会”,作为一个长期的战略目标,是在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来的。“和谐”和“稳定”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和谐的必定是稳定的,但是,稳定的未必是和谐的。和谐是建立在个体间良性互动基础上的一种关系。这种关系中,个体既能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性,同时又能充分地体验到自由,和谐社会关系虽然离不开合理的利益分配制度和法律制度做保证,但它更强调个体道德的自觉自律。和谐的社会关系不仅具有稳定性,同时还具有持久性和创造性。

    从这个角度说,“构建和谐社会”作为一种治国理念,比单纯地强调稳定,其思想内涵更成熟、更丰富、更深刻,也更人性化。难怪,这一目标提出来之后,很快得到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普遍认同。其意义非常重大。它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和现实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现实中华民族全面复兴的重要前提。

    总之,在当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奋斗的形势下,我们必须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引导信教群众继承传统,顺应时代,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伟大目标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在党的生日即将来临之际,无尽的言语、无尽的情怀在内心中激荡,伟大的党功比日月,光照千秋。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包括信教群众在内的广大中国人民永远支持你,拥护你,爱戴你!

天津荐福观音寺 妙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