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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行善  一日快乐 
一生行善  终身快乐

 

发自内心的慈爱——
       真切
朴实 沉静

不图回报的善举——
       醇美 深挚 厚重


慈善,不是为了表现自己,而是为了完善自己


慈善乃百行之本

贪婪是万恶之源


少壮要做善事,老衰方得善果,不因恶名而无近友


富而行善、富不忘仁、
道德感天地

贫而行善、贫仍举义、
心灵泣鬼神


不为自己求安乐

但愿众生得离苦

 


 


佛 教 新 闻
 
 

当代中国宗教公益事业的经验  

         ——天津市佛教慈善功德基金会理事长 妙贤法师

  
中国各大宗教都有其鲜明的积极入世精神。就佛教而言,禅宗就有“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离世觅菩提,恰如求兔角”的训导。而近世“人间佛教”的思想,就是要求佛教徒以实现人间净土为己任。另外,中国基督教的“荣神益人”、道教的“济世救人”、伊斯兰教的“两世吉庆”等教义的提倡及现代阐释,都体现出当代中国宗教的入世意识。也就是说,中国宗教始终秉承着其入世的传统,不断地调整自身以适应社会变迁的需求,积极寻求着与中国社会相适应的有效途径。由此而言,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中国宗教发展的内在要求。
公益不仅是一种时代的潮流和中国社会发展的历史需要,更是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一种新动力。今天的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与社会矛盾加剧的历史转型期。发展公益事业,不仅可以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而且还可以降低社会发展成本,提高政府效率,并为我们提供解决社会问题的新思路。
  宗教团体投身公益事业是古今中外社会所常见的。论及中国古代的慈善活动,无论国外汉学者还是国内研究中国文化、中国传统的学者,都常强调中国宗族的重要性异于西方,西方教会的重要性异于中国。但与这种“有宗族而无宗教”的“中国特色”观成为鲜明对比的是:从社会公益角度看,宗教组织的作用实比宗族组织更大。诚如中国经济史专家指出:中古时期中国的寺院“实兼宗教与慈善团体于一身,其所兴办之慈善公益事业,对当时、以后之社会民生,均有极大之贡献”。一、世界上最古老的慈善基金会——无尽藏。在南北朝时期,佛教就有了这种慈善性质的金融机构,专门用以救济贫穷等。到隋唐时的三阶教,无尽藏的规模空前,影响之甚,令统治阶级眼红到强行没收的程度。然而,慈善基金会的形式却仍然在寺院里保存下来,在宋代为“长生库”,在元代为“解典库”,流传到日本叫“无尽会社”。就当代中国宗教公益事业的经验,我觉得应该从三方面谈起:

一、 增强公益意识
  慈善是许多人追求的信仰,是对做人的理想目标的确认和笃信。这种对慈善的信仰源自人们的忧患意识。中国忧患意识的源头是《周易》。《周系辞下》说:“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魏源说:“不忧一家寒,所忧四海饥。”中国古代思想家忧其所忧,乐其所乐,都不是个人的苦乐,而是以人民大众的苦乐为出发点的。他们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为愿,并对自己所悬的崇高目标是不达目标,誓不中止的。他们奋力为大众服务,不为任何阻力而有所畏缩,并由此形成其崇高伟大的人格,后世人们为之仰慕的人格。有忧患意识,才会有“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浩然之气,扶危救国,消解社会矛盾,图谋社会和谐。
  慈善是与乐和拔苦。用现代语言来说,慈善意识必然包括公共意识、公益意识、关怀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等等的自觉努力。慈善不只是捐一点钱财,这样理解是太狭窄了。慈善是服务,是无代价或低代价的、义务的或部分义务的服务,乃至无有间断的、无有疲厌的服务,并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人类的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都应该是慈善的内容。当慈善成为愈来愈多的个体的自觉的内心要求和内在精神力量时,人们之间就会有更多的理解、沟通、关心,并推动社会和谐的形成和稳定。
  社会慈善是推动公民参与,特别是信仰佛教的群众,来健全社会关系。它是诉诸人内心的自觉,诉诸社会的舆论,诉诸社会教育,诉诸社会风气的熏陶。慈善品质的基础是尊重自己和他人,平等待人,诚实守信,宽容大度,以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这与佛教的教义是相一致的。人的共同的情感因素使慈善成为普遍的社会调节力量。同情心是人人经过启蒙都会激发出来的,出自同情而表现出来的善行,会使慈善成为人们日常生活行为的基本选择和状态,从而成为一种有效的社会协调力量。
  天津市佛教慈善功德基金会经常举办慈善讲座、沙龙、佛教音乐会及书法笔会。结合中国传统文化,体现天津地方文化精华,推广佛学文化慈善、关爱的内涵与真谛。在慈善中体现文化,在文化中宣传慈善。特别是2005年成功出版了125位书法大家提写的《百慈书法集》。百位书画名家同书一“慈”,共襄盛举,同结善缘,齐擅胜场。精品荟萃,风姿百态,精湛书艺与“慈”之美蕴互为表里,魅力非凡,蔚为大观。慈者,爱也。慈悲、慈善、慈惠、慈爱、慈恩、慈祥、慈孝、慈幼、慈和、慈睦、慈航……诸多关爱之语汇由慈而生。慈为佛学之要旨,慈为爱心之凝聚,慈为邪恶之克星,慈为平等之本源,慈为助人之根基——“慈”虽一字,其重逾千钧。观者如置身慈海、艺海,慈心流播之广远,未可量也。
  扶贫助困,救孤济残固之社会之责任,亦公民之情分也。而慈悲济世,利乐众生乃佛道之旨归。

二、 引导信众入世
  举办慈善事业既是一种自觉行动,也应该是一种社会责任。现实社会芸芸众生是佛教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土壤。没有社会众生的支持和供养,就没有佛教生存的基础。因此我们应该回报社会、回报有情众生。我们积极从事慈善事业,为社会、为人民做了许多工作。这不仅是佛门的幸事,更是檀越的福祉!
  我们号召广大僧众和信徒发挥佛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因素,把“不为自己求安乐,但愿众生得离苦”的教义体现到服务社会、造福人群的实际行动中来。从1996年,十年来,我们做了许多有益社会的善举,累计捐款捐物达1500余万元。
  过去出家人给人的印象是“不食人间烟火,不闻世间风雨”其实不然,僧人之出家乃“出已之小家,入众之大家”,以出世的精神做入世的事业,尽微薄之力回报社会、造福人群,为国家分忧解愁也体现了我们佛教徒的一种精神和热情。正象古训所言:哀鳏寡、恤孤独、振困穷、补不足,这正是体现我们的宗旨与愿望。
  作为一名僧人,我们始终把爱国爱教,当为立命之本;把“慈悲济世,利
乐众生”作为修身之德,把修德扶善,助残济孤,当作行为之道。我们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并且积极引导信众要走到社会实践中去,到灾区去,到贫困山区去,到孤老病残人中间去,到残疾儿童学校中去,关心那些需要关心的人、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扶贫济困,与乐拔苦。让他们感受到生活在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这是我们的理想和心愿。
  1997年.张北地区发生强烈地震,震后的四天之内,即募集捐款4万余元人民币、防寒衣被3000余件,其中包括僧人当月的全部衣单费。为了使救灾物资及时送到灾民手中,我们亲自将水泥10吨、矿泉水100箱、食用油500桶、烟筒、炉子160套,衣被3000件,护送到张北地震区,在灾区引起了强烈反响,成为全国运送救灾物资的第一支宗教救援团体。
  1998年,长江沿岸的洪水肆虐;1999年,山西晋北大旱灾中;2000年,得知天津蓟县满族乡人民生活困苦后,赤日中天,我们头顶酷日,高搭义棚,募集款物,并连夜驱车送到灾区。在开放之初,在资金严重匮乏的情况下,竭尽全力为老年福利院的孤寡老人和相邻街道孤老户,每月赠款、捐物、以备老人生活之需。即使在为庆祝天津设卫600年的祈祷和平,人民幸福的“除夕钟声”拍卖,所得善款活动中,也没忘记将所得50668元得善款全部捐赠社会慈善公益事业。  只有国家安定,社会发达,人民生活稳定,才能具有良好宗教信仰自由环境,而国家的兴旺发达,关键在教育。因此,我们先后为湖南郴州希望小学、天津蓟县慈心小学、河北省涞源县希望小学,山西省阳高银星小学和天津南开启智学校、第一聋哑学校、河东弱智学校和天津100位贫困残疾大学生捐款数百余万人民币,支援教育事业。仅从南开启智学校为例,明见一斑。该校是一所民办残障弱智学校,经费来源困难,教学环境简陋,从1996年始,荐福观音寺即定项拨款支援该校基本建设和教学设备,每逢春节、儿童节、助残日,广大僧俗人士便与孩子们联欢并赠送礼物、善款,使他们感到了社会的温暖和僧俗的爱心。2004年12月印度洋在200年不遇的地震海啸危难中,世界各地皆伸出援助之手,我国掀起了支援热潮,荐福观音寺捐助18万元救助灾民。保护生灵,爱惜生命是佛家的一种功德,保护自然环境,保持生态平衡,又是社会生活中的一种公共道德。我们凭“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信念,组织僧团认养了天津动物园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梅花鹿和国宝大熊猫,定期喂养,定期赠款,保持了一种和谐,美妙的物我关系,开创了天津市社会认养动物的先河。关心地球、爱护家园,在天津滨海新区种植2万棵树苗,保护大自然,维护生态平衡。
  出家人和广大信众也是社会一员,国家公民,生活在社会中,既然如此,那么,就应在社会生活的不断实践中,体现出佛教徒应有的社会价值和应尽的国民义务,为社会回报和三大文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积极引导信众千方百计,努力进取,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认可和尊重。

三、 构建和谐社会
  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两大治国方略,都强调了在社会快速变化中如何解决利益格局的调整以及诸如失业、贫富差距扩大、社会保障滞后等社会问题。正如北京市委刘淇书记指出的“慈善事业是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要大力发展的事业,要通过大力发展慈善事业,促进全社会之间的互相帮助、诚信守法、平等友爱、融洽相处。要努力形成‘先富帮未富’、‘先富带未富’的有效机制。”目前,我国在第一次分配和第二次分配之后,收入差距依然很大。在社会出现新的社会利益分化的情况下,更需要新的社会整合方式和新的社会团结来凝聚人心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慈善事业作为第三次分配的主要形式有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平等的作用。因此,发展慈善公益事业,使之成为社会生活保障机制的一部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
  慈善理念是人类智慧的结晶,足以启发人们去思考人生,探索人生真谛,净化人们的心灵,帮助人们确立人生的坐标,激发生命的活力,最终慈善会成为人们心中最高的向往,成为人们的精神家园,成为人们心中的圣地。
  已故著名高僧真禅法师曾讲:出家的佛教僧人的修行不能仅限于自了自利,更要发扬利他精神,对于“利他”,真禅法师不仅用禅法来概括,还用普贤精神来发扬。由于利他,资生福利的事业也就自然成为了人间佛教思想实践的具体产物。真禅法师反复强调 “资生公益事业,不仅直接利乐众生,而且有助于道德的提高和完善。我们佛教徒救济伤残、衰老、孤儿、寡母等不幸者的义举,不仅是佛教慈悲情怀的流露,也体现出崇高的人道主义精神和舍己为人的高尚道德情操,展现了人性的美好与尊严。所以,资生福利事业,是内益于己,外益于人,生益于时,死益于后的伟大事业。它既体现了佛法的根本精神,也适应了新时代的道德要求。因为,通过这一利生实践,有助于形成有难共当、有苦共担的社会风尚,有助于创造和乐共处、相亲相爱的社会氛围,可以引导人们向善、向上,从而使整个社会变得更文明、更美好。”
  所以说,宗教界积极服务社会慈善公益事业,不仅是可行的,也是十分必要的。首先,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减轻政府的负担。宗教有其为社会、为人群服务的一面,而社会也有需要服务的一面。目前,我国的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的发展水平还相对不高,由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影响,我国的大多数慈善公益事业都是由政府出资兴办和管理,这样既没有发挥民间社会办慈善事业的作用,也使政府承受了较多的社会负担。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充分发挥民间社会组织兴办慈善公益事业的作用,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宗教团体作为一种民间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慈善公益事业,对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将发挥积极的作用。宗教界服务社会慈善公益事业,须得到必要的政策规范和引导。对宗教界服务社会慈善公益事业的积极性,要通过制定有关政策法规,予以保护和支持。
  社会发展到了今天,慈善公益的内含,早已远远超出施舍与恩赐的范围。慈善公益所具有的平等、互爱,共同发展已理所当然的赐予它应有之意。中华五千年文明史,有着极为丰厚的文化积源,其中许多的文化基因,至今仍影响着人们的举止和行为,今后必将继续影响着人们生活,成为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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